2016-08-26 赛柏蓝
在19日卫生和健康大会上,习主席指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协调发展!25日,国务院表示:将由副总理担任召集人,领导发展中医药。中医、中药持续获得高层的力挺,振兴或许就此开始。
建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中国政府网25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国务院同意撤销“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等3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中医药局为牵头单位。
主要职责为:在国务院领导下,对全国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促进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了不少政策法规、为中医药的发展保驾护航
2013年人大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
明确要“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2015年4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
2015年5月的《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等中医药发展领域的专项规划。
2015年12月9日《中医药法(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进入最后立法程序;
2016年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确定进一步促进中医药发展措施;
今年2月份的《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的通知》,《纲要》明确了未来十五年我国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是新时
期推进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另外,在当前的医改中,公立医院不取消中药饮片的加成,鼓励医院大力发
展中医疗法,基层医院纷纷增设中医科、有的省份甚至对中医医院规定了处方中
药饮片的比例不低于40%等诸多政策倾斜。
从这几年中央和地方的种种举措来看,对中医药的发展推动,可谓不遗余
力,现在又有副总理担当召集人组织各个部门促进中医药发展,可谓上有政策支
持力挺、下有广阔市场托底,中医药发展正迎来最好的时机。
附件一: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16〕146号
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建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国卫办报
〔2016〕8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
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
展工作。
撤销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其职能并入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国务院
2016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二:
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
通知》(国发〔2016〕15号),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
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
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中医药工作。对全国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研究促进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
实;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
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
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食品药品
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侨办、港澳办、法制办、台办、保监会、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等36个部
门和单位组成,中医药局为牵头单位。
国务院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卫生计生委主要负
责同志、协助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和中医药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
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
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
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中医药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中医药局主要负责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
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
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
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
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
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国务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
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
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
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
通报有关情况。